全省(除厦门外)各采购人:
由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组织的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于2025年2月21日顺利完成框架协议签订,有效期2年,入围服务均已在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上线,征集结果适用于全省(除厦门外)各采购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4〕4号),各采购人在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7年2月21日止)有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需求的,应当根据征集结果,按有关规定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 4 日